假燕窝、烂鲜花、坏鸡爪,直播间的流水卖场做不成Cost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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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经授权转自公众号:锌财经(ID:xincaijing)作者:葛煜
辛巴的“假燕窝”还在发酵。
几天前,人民日报发表了《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辛巴带货假燕窝”事件》一文,辛巴带货的工厂直接被立案调查。
人民日报报道截图
现在的直播带货“四巨头”,除了频频出事的辛巴之外,也只剩下薇娅还没有“出事”。
今年“520”的当天,不少网友在微博上贴出“5月15日在老罗直播间买的花蔫了”、“花瓣都是枯萎的、烂了”等消息。对于消费者反馈的问题,罗永浩20日也转发回复多条问题微博并回复称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并透露“正在严肃追究责任(事先有协议约束)”。
罗永浩微博道歉截图
老罗还特地强调了“事先有协议约束”,可以看出,老罗的团队在与品牌方拟定合同时,也会对选品质量作出规定。但“有协议约束”并不等于带货主播就有了一块“免死金牌”。
直播间选品出问题,主播和品牌方都不是无辜的。
实际上,三大直播间出现商品的品质问题,并不是什么偶然事件,是由他所代表的直播带货模式决定的。
从本质上来说,这些头部主播的核心盈利模式是“坑位费+佣金”。对这些超头部主播来说,一个晚上的收益或许是很多人一辈子赚的钱。
谈“坑位费”、谈“佣金”的盈利模式。在这样的模式下,这些头部大主播最终核心的考量问题一定是品牌方在这两个维度上的报酬有没有给到位。
头部主播都有自己的选品团队,在对外宣传上,固然都会宣称对品牌方和供应链有严格的把控。但真的能做到吗?
以某头部直播间为例,仅在上周一周内,就播了6场,每场的选品在27件左右,至少160件选品,并且几乎每周都保持这样的高频,也就是说,一个月至少超过500件来自全国各地的选品进入直播间。
因此,在这样一个数字维度背后,想要做到对“供应链和品牌方的严格把控”,其背后的难度可想而知。
现在,薇娅、李佳琦、辛巴、罗永浩是直播带货的“四巨头”。凭借个人魅力和IP,确实坐拥巨大的流量。于“四巨头”的每个个体而言,每个主播的品质在很大程度上,也值得信任。
他们也知道,正因为知名度极高,任何一个选品在直播间里翻车,或许就是毁灭性的。
但“出事”,根本上是由商业模式决定的,而不是个人品质。但在商言商,和辛巴一样,直播间里翻了车,主播和品牌方没有一家是无辜的。
辛巴微博截图
杭州某律所律师告诉锌财经,即便是“坑位费+佣金”的直播带货模式,主播也是商品经营者和销售者,避免不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规制的范围。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
当直播带货出现质量问题事件,消费者优先找到生产者或经营者(主播),遵从第一责任人原则,后果由两者之一承担。
也就是说,对社会或者消费者产生严重影响的,还会依据《刑法》进行考量。
四巨头趁着直播带货的东风起来后,不少想把自己的直播间标榜成知名商超,辛巴想做严选,薇娅想做多啦超市,李佳琦想做Costco。但从商业模式上看,直播带货与线下商超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想要成为对方,也必然是不可能的。
直播间就是是个线上的流水大卖场,主播是线上的salesman。一件选品在直播间的叫卖时间只有几分钟,留存链接也不过是几个小时。在很大程度上,主播对一些选品的了解也仅仅存在于样品,对发货选品的要求也只能落在合同上。
图源网络
可能下了直播间,后续就再也不会有联系。
但再来看主播们想成为的传统商超。在“进货”环节,商超的品类基本固定,不需要像直播间里的高频流转。哪怕上新,也有足够的时间去挑选新品类。一些知名度高的商超,在选品上,一般会直接和经销商进行接洽,上了新品也会去工厂实地勘探,最终决定进货。
因此,如果说这些超头部主播,想要投资开一家超市还是可行的,但要把自己的直播间变成Costco,那也是不可能的。
说到底,这是由商业模式决定的,而不是主播的个人意志和品质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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