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大嘉购因重复付款而多付款项的律师声明
关于退还大嘉购因重复付款而多付款项的
律 师 声 明
致:广东盛迪嘉电子商户股份有限公司的未退还多收款项的收单合作商户:
2014年11月4日上午,广东盛迪嘉电子商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嘉购”)银行卡收单结算系统出现异常,故障造成了部分合作商户应付款的重复支付。事件发生后,大嘉购第一时间对结算系统进行了紧急升级,稍后系统即全面恢复正常。另外,大嘉购将事件情况报告了相关监管机构、公安机关,并多渠道联系通知相关代理商及商户。截止11月5日下午,大嘉购已经追回大部分重复支付给商户的款项,并采取多种措施正在追回尚未退回的款项。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请收到重复支付款项现尚未归还的商户,立即将多收款项如数归还大嘉购,如有逾期拒不退还的商户,大嘉购将启动司法程序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拒不退款的商户自行承担。
如有疑问,请关注查看大嘉购官网(www.mfhcd.com)声明。
特此声明告知!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金锋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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